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系统师资结构,提高全县整体办学水平,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7日以后出生);
(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八)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察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5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招聘计划2人,其中:济阳县太平镇中学语文1人、济阳县垛石镇唐庙小学英语1人。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88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7月7日11:00-7月9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7月7日11:00-7月9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阳县政务信息公众网(http://www.jiyang.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附件二的填表说明,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在编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单位初审。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只能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开考前半个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17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本人须在登记表承诺人处亲笔签名后,在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7月9日9:00-17:00到济阳县教体局(济阳县城富强街130号,富强街与正安路交汇处)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加到相同学段的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岗位(幼儿园和特教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加到小学学段),此类调整计划同一个岗位不得超过2个。另外,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自动转为同学科A的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0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高中、初中、小学、特校、幼儿园五类分学科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和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性质属师范类的证明(见附件三),同时确认在2017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直接认定的教师资格证。报名参加2017年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先报考,但截止到面试资格审查时,仍未取得资格证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此类人员在初审时要在备注栏注明“2017年报名教师资格考试”。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面试资格审查时间请关注济阳县政务信息公众网。
(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主要从仪态仪表、基本技能、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应聘人员按照类别、学科参加试讲。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讲高中最低年级内容;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讲初中最高年级内容;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讲小学最高年级的内容;应聘特殊教育学校的讲小学最高年级语文的内容;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讲幼儿大班的内容。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其中:应聘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试讲时,要考察个人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考察分值占试讲总成绩的40%,报考音乐岗位技能测试时,唱歌为必测项。每组评委原则上不少于7人,评委当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人员交考务费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对笔试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自被确定为考察对象,5日内被考察人须提供本人档案和毕业后的综合表现材料,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
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依据应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对笔试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受聘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应聘人员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依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
在考察、体检、选岗期间,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选岗、聘用等环节的有关事宜均在济阳县政务信息公众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上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电话畅通。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4238960(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1-84235003(济阳县教育体育局)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