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荔湾区文物管理所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职位2个,共2人。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三)岗位职责
具体详见附件1。
三、岗位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人均6万元/年(含单位缴纳的社保),按国家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底参照本单位编外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励。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咨询电话为81306288。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文物管理所(广州市康王南路289号锦纶会馆)。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3张。
3.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能在学信网上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须把学信网上查验结果截图,作为学历证书附件提交,并把相关查验链接粘贴在截图上待查。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专业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交谈形式进行,成绩取各考官评分的平均值。
1、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地点:荔湾区文物管理所(广州市康王南路289号锦纶会馆)。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进入组织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
七、体检
按事业单位公招人员体检标准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
八、聘用
通过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与签定年度劳动合同。
九、其他
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荔湾区文物管理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