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9-10日举行。根据省财政厅文件通知,现就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级别
2017年9月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二个级别。中级资格考试将实行无纸化考试的方式、高级资格考试仍采用开卷纸笔方式。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补报名日期及审核地点
网上补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7月6日至7月9日,其中:考生注册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6日至7月8日,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7月6日至7月9日。中、高级资格补报名考生应在2017年7月6日至7月8日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7月6日至7月9日到报考人员单位所在地财政局进行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缴交考试报名费。
城厢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厢区财政局服务窗口 2272008
荔城区:市行政服务中心荔城区财政局服务窗口 2377010
涵江区: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广电中心旁) 6988606
秀屿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财政窗口 5867773
仙游县: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7990789
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莆田市直单位属地城厢区的考生,选择“城厢区报名点”,单位所在地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报考考生请选择 “秀屿区”报名点。
高级资格考生报名与审核统一集中“城厢区报名点”。
四、现场审核应提交的材料
(一)中级所需提交的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与报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2寸近期彩照一张。
3、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至2016年度;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4、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高级所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的报名表。
2、本人的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莆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