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县委办机关公务员的来源渠道,优化队伍结构,我办决定在全县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公开遴选科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各镇(场)、县直各单位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在编在岗满1年以上(时间截止2017年7月16日)。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遴选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海外关系;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
3、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爱国守法,政治历史清白,未在境外工作、生活、定居,未在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28日后出生);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遴选人选:基层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其他不适宜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县委办公室人事组。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中共丰顺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科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并提交毕业证、身份证、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含入职时间、年度考核等情况)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2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6688022
2、面试。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核查其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8月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选录。
3、转任。经面试和审核人选的工作表现以及体检、个人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情况,研究确定转任人选,按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纪律
参与遴选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遴选资格:原单位不同意遴选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遴选资格的;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体检费用由遴选对象自己支付。
2、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数需达到3:1的比例,若达不到人数比例时按实际报名人数遴选。
六、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丰顺县新世纪行政中心大楼六楼605室
联系电话:6688022
七、本公告由中共丰顺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丰顺县委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