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关于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82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日、2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点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7年9月15日—21日,打印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二、科目设置和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余3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方式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已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组织报名
(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
根据人社部文件要求,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无档案信息的,为“新考生”。
2017年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7月5日。
2.报名流程: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对应报名链接,进入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统一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选择报名点(泰州市)、填写相关信息。
3.“新考生”请于2017年7 月 6日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9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4.“老考生”(2015、2016年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9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二)关于考生注册。
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本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统一网报平台报名本考试和其它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再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
(三)关于电子照片。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首页左侧“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图片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
(四)关于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应提供以下报考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在诚信承诺栏内签字并在报名表左下角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具体格式可至报名网站首页“常用表格内”下载)。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补充说明:
①市审核机构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查考生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因2002年(不包括2002年)前的毕业证书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验,如审核工作人员对学历证明有疑问的,请考生提供档案托管部门或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佐证材料。
②市审核机构将通过市社保系统进行核查考生单位信息。如因工作单位信息与社保系统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请考生自行提供单位工资发放名册(包括考生本人信息且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③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④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用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
注:为方便联系考生,请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关于考试票据发放。
考生相关费用票据请于2017年8月21日-25日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海陵南路321号)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七)“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事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www.tzrsks.com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
六、教材征订与注册
(一)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可与江苏省设备监理协会联系,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联系电话:(025)83729912。
(二)凡通过2017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陆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查询办理注册事宜。
网 址:www.capec.org.cn
电子邮箱:capec@capec.org.cn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的规定,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按主观题每科70元、客观题每科62元标准收取。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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