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2年9月1日上午8:30-12:00
2、报到地点:(校本部)闻天馆一楼大厅;(江宁校区)博学楼一楼大厅
报到时须交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须携带免冠正面1寸近照8张。 (备注:学籍卡1、学生证1、体检表1、户口办理2、住宿3)
二、有关事项及联系方式
1、住宿
申请住宿的新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下载、填写博士生住宿回执并于7月5日前将住宿申请发送到社区服务中心电子邮箱(hhuxssgzx@163.com),学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家住南京市区的新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安排等信息将于8月27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方便报到,学校安排住宿的新生(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包括床上用品等)可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宿舍管理站办理入住手续后再办理报到手续。(学生社区服务中心:025-83787942、83787944)
2、户口
在职学习研究生一律不迁户口。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如需迁入学校须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迁往地址“河海大学”或“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另户口迁移证出生地、籍贯地均须按两级制填写(如“江苏南京”)。如有不符,请务必在当地更改,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另办理迁移手续时须交免冠正面1寸近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迁移证、相关材料和费用由各学院统一收取后交保卫处(电话:025-83786571)。
3、党、团组织关系
(1)江苏省内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河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江苏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交所在学院。(组织部:025-83786574)
(2)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院(系)分团委,并随身携带团员证。(团委:025-83786263)
(3)在职学习不转党团组织关系。
4、政审和档案
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为脱产学习的新生,须按照合同将所有个人档案和工资关系(入学前为在职人员的)转入学校。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者,将视其为在职学习。(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025-83786373)
5、费用
研究生按照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予以注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培养费为12000元/人·年。培养费可按标准一次性缴纳,也可按照合同分学年缴纳。延长学习年限的培养费在延长期开始时收取(录取为公费且档案转入学校的新生免交学费)。住宿费为800-1500元/年·人;体检费20元/人;为便于新生就餐,学校为每位新生的校园一卡通预存100元;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00元/年·人。新生务必于8月25日前将应交的各项费用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个人建行龙卡(存款金额须超过当年应缴各项费用之和1元,住宿费按1500元预存),学校通过划卡收取各项应缴费用。(财务处:025-83786338)
6、体检
所有新生报到时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注册。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若因病经短期治疗可恢复健康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
7、其他
(1)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事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各学院联系方式(区号025)
校本部报到学院 | ||
招生院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水文院 | 华老师 | 83786614 |
水电院 | 于老师 | 83786922 |
港航院 | 苏老师 | 83786187 |
土木院 | 曹老师 | 83786634 |
环境院 | 张老师 | 83786697 |
力材院 | 赵老师 | 83786410 |
地学院 | 李老师 | 83787242 |
公管院 | 阮老师 | 8378737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83786841 |
江宁校区报到学院 | ||
招生院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能电院 | 曹老师 | 58099094 |
计信院 | 周老师 | 58099112 |
理学院 | 曹老师 | 58099160 |
商学院 | 曲老师 | 58099220 |
(3)开学典礼:9月2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