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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
附件 |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574-88126007 传真:0574-88126410 联系人:郑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126425 |
报名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止。 |
报名方法 |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院人事处(地址: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chs.edu.cn邮箱。 投递简历时请注明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
资格复审 |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
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 |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考生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
面试内容 |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