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数
栖霞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计2050人。其中,一中1000人,二中650人,四中400人。
二、志愿设置和填报
栖霞市普通高中招生共设1个志愿。志愿可选择的学校是:栖霞一中、栖霞二中、栖霞四中。
在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全市考生均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自主选报1个高中学校。
三、录取
1、按志愿录取:招生录取时,从考试成绩前1000名考生中,按学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录取到一中400人,二中200人,录满即止,录不足不补。
2、划片招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将按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的高中学校。
3、根据情况调整:划片录取结束后,根据各高中学校录取情况进行调整,将录取数超计划的高中学校多录取学生按所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就近、低分的原则调整到录取数不足计划数的学校,达到各高中学校实际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一致。
四、说明
1、选填了各类“3+4”志愿且被烟台市招考中心录取的考生,所填写的普通高中志愿自动作废,不参加高中录取。
2、志愿填报要慎重,调整录取时有遵照报考志愿的原则。
2、所有被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考生,均注册相应普通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录取。
3、如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则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五、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
考生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521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