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菏泽市开发区教师公开招聘考察、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各岗位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工作。
按表格要求填写《菏泽市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一式两份,考察表中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盖章,表格见附件2。
三、上报考察表时间地点
时 间:2017年7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 点: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207会议室(广州路与丹阳东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开发区广州路中学院内)
注:应届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交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按指纹);资格审查时提交教师资格成绩合格证明、未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考生,需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按指纹)。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工作。
考察、体检工作在开发区纪委监督下,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物品包)空腹参加体检,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二)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工作人员或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并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根据违纪事实,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开发区各类招聘的处理。
体检人员须知
1.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检。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不得携带物品包、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怀孕或其他特殊情况考生,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师,可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孕期结束可进行检查时再完成体检和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7.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工作人员或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付。
9.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530- 7155817
菏泽开发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