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4号)要求,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 槐荫区符合条件考生1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1日。
举报电话:87910822
负责科室:招考办公室
槐荫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