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本科
1、美术与设计类:370分
2、音乐学类:330分
3、音乐学(理论)类:345分
4、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305分
5、录音艺术类:310分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370分
7、音乐表演类:285分
8、戏剧影视表演类:290分
9、播音与主持类:355分
10、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川剧)类:260分
11、编导类(文科):450分
12、编导类(理科):430分
13、美术与设计类对口职教师资班:300分
14、音乐学类对口职教师资班:205分
二、高职(专科)
1、美术与设计类:170分
2、音乐学类:170分
3、录音艺术类:170分
4、音乐表演类:170分
5、戏剧影视表演类:170分
6、播音与主持类:170分
7、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川剧)类:150分
8、编导类(文科):170分
9、编导类(理科):170分
10、美术与设计类对口高职班:150分
11、音乐学类对口高职班:18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