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和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启动实施,旨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人才支撑的一项重要举措。2017年,广西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面向全区招生。
一、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精神,定向医学生享有以下政策:
定向医学生(包括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本科生还可获得每人每年2500元生活费补助。
定向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等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应按定向就业协议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前阶段按有关要求送到城市二级、三级医院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毕业生3年、专科毕业生2年),培训时间计入基层服务时间并享受同等住院医师工资待遇。
定向医学生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师工作可以比其他专科医师提前一年晋升主治医师职称。
二、2017年招生计划
(一)本科,学制五年:
临床医学专业(全科方向)400名;
中医学专业(全科方向)120名。
培养院校及县(市、区)名额分配计划详见附表一。
(二)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临床医学专业(全科方向)500名;
针灸推拿专业100名。
培养院校及县(市、区)名额分配计划详见附表二。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就业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2017年我区本科、高职高专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热爱医生职业,志愿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无色盲、色弱及斜视。
四、招生录取办法
五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三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录取。录取高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按县(市、区)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