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内)上午9:00至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填报《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①网上报名
应聘者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填报好的《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906650815@qq.com。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②现场报名
应聘者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带上附件要求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亲自前往招考地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棠石路华翠街11号 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穗东园区)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五、报考要求:
编外人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2017年6月29日9:00-17:00
(一)资格审查
应聘者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3)亲自前往天河实验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者可直接参与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应聘者人员的与幼儿教育和所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tianhe.org.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二)应聘者人员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者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5529639-821
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2.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广州市天河实验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