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楚雄市春季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到楚雄市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认定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6月22日、23日、2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楚雄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的大学生还须出示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
楚雄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