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执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3〕1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7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7年 9月23日 | 8:30-11:30 |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
14:00-17:00 |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
2017年 9月24日 | 8:30-11:30 |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14:00-18:00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一)《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流程
1.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5年度或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北京地区)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
2.“老考生”须于2017年6月27日至7月10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3.“新考生”报名及审核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017年6月27日-7月3日 | 网上填报信息 | 登录网报平台,注册信息、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
打印报名表 单位审核盖章 | 使用A4纸打印《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 |
2017年7月4日 -7月5日 9:00-11:3013:30-16:30 | 现场资格审核 | 持相关材料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审核点地址:西城区樱桃二条8号院3号楼 |
2017年7月6日 -7月10日 | 网上缴费 |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
(1)审核时须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须携带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证书均为原件。
(2)审核时还须提交上述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仅限用于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使用”),将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装订。
(3)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9月19日至9月2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12月25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每人每科82元。
(三)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事宜,请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网址:www.capec.org.cn,下同)查询。
(四)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凡通过2017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办理登记事宜。
(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九)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十)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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