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对外公布。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在收到高考成绩通知单后,于6月26日前可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并办理查分手续。省招考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卷面分数进行复查。
1、查分只对考生申请查询的考试科目,向考生提供该科目各题的得分情况。
2、凡申请查分的考生(包括三校生)于6月26日前持考生《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学校教务处填写《考生查分申请登记表》,学校将《考生查分申请登记表》上报到县(市、区)招考机构,由州(市)招考机构集中上交省招考院查分组。
3、省招考院查分组将严格按要求查阅考生所申请的科目,均打印查分报告单,将查分报告单返回州市招考机构,并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返回到学校。
玉溪师院附中教务处
201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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