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共设6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包括军事、武警、公安、司法、航海类、小语种、特殊定向等专业,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军事类(含武警)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非军事类院校: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3)定向:设6个平行志愿(公安定向最先投档,志愿须填报在A栏。其余院校平行投档)。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2.国家专项本科。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需政审面试的高校,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其他高校,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主要包括教育部直属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列入的其他本科院校(专业)、苏区专项、地方专项。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设1个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志愿,取得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安排在模拟投档期间,一、二本对应批次正式投档前投档)。
2)设10个一本院校平行志愿(含苏区专项、地方专项,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4.第二批本科。主要包括除列入提前批、第一批本科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含原三本批次院校),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A段):
1)设8个二本院校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8个征集平行志愿。
2)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5.提前批高职(专科)。主要包括直招士官、公安、司法院校(专业),以及部分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本批次设置2组志愿栏:
1)直招士官: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其他列入该批次院校: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包括除提前批高职(专科)以外的所有高职院校、专科院校以及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专科)专业,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以上各批次的专业志愿均设置6个。
二、艺术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4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指经同意列入本批次的外省高校(主要为公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部分省内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部分高校艺术类特殊专业)。该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实行梯度志愿的艺术类本科院校: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认可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本科院校: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3)设苏区专项1个志愿(在美术与设计学类平行志愿投出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第二批本科:
1)艺术二本A段:主要指省内公办本科高校。每个专业组设置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二本B段:指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设置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2个征集梯度志愿。
3.提前批高职(专科):省内外部分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设置为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4.高职(专科):除列入提前批高职(专科)外的省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每个专业组设置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三、体育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3个批次)
1.第一批本科:包括招收体育专业的省内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14所体育类院校和江西师范大学。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第二批本科:
1)体育二本A段: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不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体育二本B段:指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即省内外院校体育高职(专科)专业。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四、“三校生”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1.文理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6个平行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A段)。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B段)。征集志愿时设2个征集梯度志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与艺术类二本B段同时录取。
2)高职(专科)批次,设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与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同时录取,志愿填在提前批高职(专科)。
3.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1个批次)
高职(专科)批次,设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五、投档次序
1.提前批本科,先投空军招飞、公安定向,再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第一志愿(先投提前艺术类梯度志愿,再投文理)。待提前艺术类梯度志愿录取完成后投提前批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出后立即投出艺术类苏区专项志愿。
国家专项本科,先投须面试高校一志愿,不等下载立即投须面试高校二志愿;不等下载立即投出其他院校平行志愿。
第一批本科,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自主招生(含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高校专项等)投档(列入二本批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二本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和录取。
2.同批次内不同志愿栏院校的征集志愿同一时间填报,投档按先后次序一次投完(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征集投档,先投艺术类征集梯度一志愿,再投文理一本征集志愿,待以上征集志愿录取完成后投艺术类征集平行志愿;二本B段艺术类、三校生本科艺术类征集志愿先投征集梯度一志愿,待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再投二志愿)。
3.同批次内涉及艺术、体育、文理多个科类的,按艺术、体育、文理顺序投档。艺术类平行志愿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顺序投档;艺术类二本B段省内院校录取时,各专业组的投档顺序按照前述顺序进行。
4.定向或预科在相应批次统招后投档;征集志愿投档时,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
5.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与梯度志愿)一律无效。
6.降分投档
原报志愿投档时不得低于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投档时,线上生源不足的院校,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投满为止。
艺术、体育类专业、文化均不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