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属何种性质?
答: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首批建立的新型高等职业院校,现在是100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之一,属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由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给就业报到证。
二、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答: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在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被誉为中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工程”。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院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三、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的招生对象及生源范围有哪些?
答: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招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和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生源范围:按照教育部审定的生源计划,2017年面向河南及海南、甘肃、青海、内蒙古、新疆等6个省、自治区招生。
四、贵院在第几批录取?执行什么分数线?
答:在河南,我院大部分专业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音乐、美术各艺术类专业在提前批录取。各批次均执行河南省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其他省、自治区按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批次统一组织录取,执行当地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
五、什么是单独招生?
答: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我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高招方式,在全国统一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及省教育厅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通过单独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的各方面待遇完全等同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详情见我院单独招生简章,或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六、在贵院学习可以获得奖、助学金吗?
答: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在我院学习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及我院设立的综合奖学金;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及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