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报名?
按照公开应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2017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的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2.哪些人员不能报名?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硕士以上研究生)不得报名,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名;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对报名者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报名者所持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6月24日前取得。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审查时未领取学历证书者必须提交毕业学校签发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考试时可携带由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带影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证明上写明原身份证号码;或者是携带临时身份证。
5.教师资格证书丢失怎么办?
应由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应聘人员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进行审核。
6.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能否报名?
可以报名,但需要在笔试后的“资格审查”确认现场签订承诺书,保证在规定截止日前取得符合报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期提交教师资格证的取消相应资格。持《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考生,网上报名填报教师资格信息时可暂不填写教师资格证号,在证书号码后填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