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浙教考【2011】158号)文件精神和《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日,共7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院招生办公室、纪监审室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联系部门:
招生办公室 0571-87164630
纪监审室 0571-87164623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