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特权与豁免适用的范围也包括适用的人员范围和适用的时间范围。
1.人员范围。为了执行领事职务工作的需要,职业领事任馆长的领馆的雇员及服务人员及其家属也享有一定的特权与豁免。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 规定,领事雇员的职务行为享有与领事官员相同的司法和行政管辖的豁免。领馆雇员和服务人员就其执行职务所涉及的事项无作证或提供有关来往公文或文件的义 务,并有权拒绝以特定人身份就派遣国的法律提供证言。领馆雇员免纳初到任时的安家物品及个人消费品的关税以及储存、运送等类似服务费之外的课征。领事官员 和雇员及他们的同户家属免除外侨登记和社会保险办法的适用;领事官员家属和领馆雇员及其家属免纳国家、区域或地方性捐税,但间接税和服务费不免除。服务人 员就其服务的工资免纳捐税。领事官员的同户家属、领事雇员和服务人员及他们的同户家属免除个人劳务、公共服务和捐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