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环境监测、科研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环境教育、监管和环保决策能力,现根据工作需要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30 日9:00~2017年7月5日16: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请登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主页(网址http://www.gdepb.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页,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上传个人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p.gov.cn)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6月30 日9:00~2017年7月5日17:00。
经网上初审合格者,笔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17年7月7日14:30~17: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一张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会议室,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身份证和准考证一起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带齐考试证件。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2017年7月20日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合格者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7月20日前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工作经历和年龄的时间界限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368528(监测中心),020-84220967(辐射中心),020-85520309、020-38669816(学校);
监督投诉电话:87532162、87531626、87531809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