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司法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社区矫正专干2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4.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30日(8:30—12:00,14:30—17:30)。
2. 报名地点:高新区司法所(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金鼎金峰中路208号104房),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10、68、K2路公共汽车,在“金鼎市场站”下车。咨询电话:0756—3633262。
3. 报名须提交资料:①《珠海高新区司法所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④本人计划生育证明;⑤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材料)原件;⑥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3张。
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大于1:10时,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0时,采取面试方法(即所有符合报名资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ch.gov.cn)公布。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设定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9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名单在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