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入学后,应按年度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除特殊说明外,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
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2000元/年?生,硕士生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经另行批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按批复意见和招生简章收取。
3.学生住宿费标准为: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生,每人每年600元至1200元之间,具体标准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楼宇住宿条件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在研究所住宿的学生,其住宿费的收取按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科大为每位新生统一办理建设银行借记卡。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银行卡说明中开户人姓名和本人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卡号是否一致。学生拿到银行卡后需在ATM机上或当地就近的建设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和修改密码(修改密码不影响学宿费划扣)。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95533挂失。学校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等费用,入学后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随身携带该银行卡到校并妥善保存。
四、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两周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国科大为其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建行卡)中。国科大于开学初统一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五、参加集中教学学习的学生,请在报到前,将体检费约70元和两个月就餐洗浴生活费用一起存入我校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中。报到后,通过校园内圈存机将建设银行卡余额转入校园卡后,方能持校园卡消费。学校将通过“一卡通”系统于9月中旬批量结算学生自理的体检费用。
六、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在规定期限缴纳学费的学生,需要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点迎新网链接下载,需要在入学前准备好),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缓交学费的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以缓交,缓交期不超过4个月。
七、研究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八、在学研究生按规定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各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