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根据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七办发〔2011〕31号)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市卫计委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6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
(五)截止2017年6月12日,医疗、医技及行政管理岗位(财务科、信息管理中心)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后勤岗位(设备科、总务科)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护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9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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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02年以后取得的需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 24日;报名地点:七台河市人民医院4号楼人事科520、523室;联系电话:0464-8669122。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医疗、医技及行政后勤岗位笔试所得分数按60%折算后计入总分;护理岗位笔试所得分数按40%折算后计入总分。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医疗、医技及行政后勤岗位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护理岗位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少等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面试评委对面试人员综合能力做出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医疗、医技、行政后勤及护理岗位面试所得分数均按40%折算后计入总分。
(五)技能操作。护理岗位面试入闱人员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医疗、医技及行政后勤岗位不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由评委当场进行评分。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所得成绩按20%折算后计入总分。根据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实得分数计算总成绩,即护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20%;医疗、医技及行政后勤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格检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参加公示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对通过考试及体格合格的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选。
(八)试用考核。聘用人选按照相关规定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考核合格者医院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决定是否续聘。
四、聘用待遇
(一)具备执业资格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聘用工资均同本单位同类别人员待遇。
(二)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医技岗位人员先按照实习生管理,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享受同类别人员待遇。同时,限两年内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也可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剂;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在应聘过程中,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人员也将予以辞退;
(四)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五)对于在招聘环节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七)合同期内工作考核不胜任或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者医院可随时解聘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