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经县人事会议同意,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到各镇(街)司法所工作。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镇(街)司法所社会购买服务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三)身体健康,18-28周岁(即1999年6月1日至1989年6月1日期间出生);
(四)需长期基层一线执法,经常上山下乡,适合男性;
(五)熟悉电脑操作;
(六)限新丰县户籍。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法政路17号司法局政工科办公室、咨询电话:0751-2253385;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学历与招聘要求一致。
3.报名需提交材料:①《新丰县司法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双面打印);②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下);③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新丰县司法局组织,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10:00;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准考证领取地点:新丰县司法局政工科(需本人签名领取);
(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当天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feng.gov.cn/xfgov/index.html、“秀美新丰”微信公众号、“新丰司法”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公示)
笔试地点:新丰县委党校(具体科室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新丰县委党校(具体科室以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当天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feng.gov.cn/xfgov/index.html、“秀美新丰”微信公众号、“新丰司法”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公示)
五、体检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和公示
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公示5天。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由新丰县司法局按照招聘名额予以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双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月工资待遇为2490元(包含五险)。合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另行签订聘用合同或终止合同。分配方法由县司法局班子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决定。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新丰县司法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