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吕梁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2、代码:14500
3、校址:山西省孝义市湖滨路,邮政编码:032300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形式:全日
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刘俊珍 院长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与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8、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口升学招生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人数、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1、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
2、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3、国家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补助、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另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毕业证书的发放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五、咨询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58-7849923
传真电话:0358-7849925
咨询录取电话:0358-7849923
联系人手机:13938567048,15035897736
电子信箱:llmx123@163.com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