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校2017年辅导员(人事代理)招聘计划由原定的5人增加为10人,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岗位要求
1.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基础、政策法规基础和较高的综合素质,热爱高校学生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办公自动化、新媒体等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为211、985院校毕业;男性本科毕业院校可放宽至二本类院校。
6.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有2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者;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3)省级以上优秀学生荣誉获得者;
(4)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获得者;
(5)曾经担任过辅导员助理或班主任助理且考核优秀者;
(6)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国防教育、哲学、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民族学等专业毕业者。
四、其他
(一)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8:00时。
(二)经考察录用人员,按照人事代理人员进行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类证书以原件扫描形式提供,应聘材料不完整者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需对个人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凡2016年12月23日之前在xysyfdyzp@126.com邮箱已投递应聘辅导员资料者,不再投递应聘资料,学校将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与本次初审合格者一并参加考察环节。
五、联系方式
简历接收邮箱:xysyzp@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098
咸阳师范学院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