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1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事业单位人员103名;其他事业单位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96名);附件2:《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7名);附件3:《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3名)。以下均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前一日);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截止在报名前,按照岗位条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017年7月31日前);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上半年修订)》(附件5)。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在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一览表》中附件1、附件2所列岗位报名地点:荣昌区教育委员会(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路1段196号),咨询电话:023-46773691;
《一览表》中附件3所列岗位报名地点: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508室),咨询电话:023-46773431;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及手续: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一个岗位对应多个单位的,只填到报考岗位,不填具体学校)。报名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荣昌户籍或荣昌生源的还需要提供户口本或荣昌大中专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生源地证明、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和照片外,其余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5)。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经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2科共计100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荣昌区教育委员会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政审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应于考察时提供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招聘岗位对应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相同时的优先选择顺序与体检确定顺序相同。
因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特别提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考核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总成绩公布、体检等有关事宜,考生自行登陆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逾期未领取或未参加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用人单位服务3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96名)
2.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7名)
3.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3名)
4. 报名表登记表
5. 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
6. 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