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安排到委局机关和派驻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湛江市直机关(含驻湛单位)、县(市、区)直机关、镇(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湛江市、县、镇三级机关在编在职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2.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含两年)工作经历,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中共党员。
4.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岗位要求外勤出差,适合男性。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
8.具有一定的工作阅历、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同时,须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9.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与委局机关和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
2.未达到中央、省和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服务年限的,必须服务年限届满方可参加选调。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选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湛江市纪委组织部(湛江市赤坎北桥路18号4号楼二楼204,咨询电话:3180321)。
四、选调程序
(一)笔试、面试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条件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上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120分钟),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笔试内容与所报考职位履职要求相关,不指定参考书目。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选调人数。成立面试考评小组,由评委对考生适应选调岗位的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按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及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到指定市直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考察人选,由湛江市纪委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定选调人选。
(三)公示、选调
公示。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将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选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先借调到委局机关、派驻机构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调动。
中共湛江市纪委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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