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录人员为佛山市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招录人数1名。具体专业招录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录基本条件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本专业内具有较深造诣和权威性。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三、报名及招考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应聘者填写报名表1式1份,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所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原件经校验后退回),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如委托他人报名,需由本人出具委托报名书及经本人签名,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禅城区招考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4楼405室,咨询电话:0757-82341393。
四、资格审查
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视考试情况划定及格分数线,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有及有关待遇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雇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雇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