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阳区赴湖南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教师岗位的技能测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7年惠阳区赴湖南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及《2017年惠阳区赴湖南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调剂录用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调剂及递补体检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1.调剂考生:根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自愿报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报名考生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的方式排名,从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了2名体检对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递补考生:报考惠阳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地理教师)岗位总成绩第一名的2-8号考生在考察环节放弃,根据《惠阳区赴湖南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和有关规定,由报考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第二的2-9号考生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10前,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三方协议(应届毕业生提供),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以外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体检需空腹。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不要饮酒。
(六)体检过程中,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七)考生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心率)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药物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九)考生需自备黑色签字笔,用于填写体检表上第二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受检者签字” 填写抽签序号)。
(十)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体检须知》,了解有关体检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如有疑问,请咨询惠阳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2-3826331。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