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规定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于5月9日-16日安排了拟录取考生上网确认工作。目前录取确认工作已经结束,选择“接受”录取的考生被列入录取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2016年提前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1日止,共10个工作日;
5、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纪检办公室电话:0577-88105228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7-88321500
传真: 0577-88313369
通信地址:温州市府东路717号 邮编:325000
6、公示期结束后,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