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2017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已完成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1041790325@qq.com和举报电话0571-86739268/86739297。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名单公示的通知精神,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31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公示。考生在公示期内不得放弃录取。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