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规定,学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认真组织复试,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2017年公开招考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注:名单不含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硕博连读已于5月5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研究生院研招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7年5月24日—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4.受理方法:
电子信箱:yanzhao@nbu.edu.cn;
联系电话:0574-87609136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东校区安中楼605# 研究生院研招办。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