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有以下几个问题要问!
一、我和同学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过两年多 但是我们只和企业签了一个毕业时候大学发的就业协议,上面有大学的章和企业的公章以及本人签字!协议上的内容和合同差不多,期限为两年多!由于我们坚持边考试边上班,公司给我们的工资很低。我们的保险在家乡已经买过,所以和公司约定不购买保险!!那么这个协议能证明我们有基层工作经验么?
二、我报大理的一个政府岗位!我报考岗位时已经和前面的公司解除劳动协议,但是我在报名信息的“现在工作单位”一栏上写了现在公司的名字,那么我资格复审时候需要提供现在公司的证明么?
回复:你好,1、严格来说需用合同证明。
2、应该不需要吧。
具体还请务必咨询招录单位所在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