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解析】
房地产的调控,应该服务于防控资产性泡沫,而不是用房地产来稳增长或者保增长。房地产业涉及住房民生、公民财产权,更涉及土地政策、金融安全、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是否平稳健康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如果任由炒房投机大行其道,不仅会引发社会的集体恐慌,加大房地产泡沫和潜在金融风险,而且楼市短期虚假繁荣和高额利润,还会导致全社会资源要素向房地产聚集和流动,对实体经济产生“虹吸效应”,对我国未来的总体竞争力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只有双向发力,既保持一二线城市市场平稳,又带动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才能确保住房市场长期可持续稳健发展。要加快住房制度、土地供应制度、住房金融体系、房地产税收制度、房地产市场规制、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制度建设,综合运用,形成“组合拳”,构建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从长远看,我国新型城镇化还要经历相当长的过程,只有理性看待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借鉴国际上的有效经验,真正将相关调控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并不断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才能切实保障民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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