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优秀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促进白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岗位)
从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聘任制公务员除外),共计2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
(二)须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四)副主任科员职位的须现任副科级职务。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八)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选调条件和任职回避规定。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9:00时至2017年6月12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将减少选调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选调。
3.资格审核。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选调职位专业要求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见附件2)执行,并按报名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包括:公务员登记表和职务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至2篇个人独立完成与报考岗位业务相关的文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4.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单位将现场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需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公告形式另行告知,同时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
面试在广州市集中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如拟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出现分数相同者,则一并列入考察对象人选。
(三)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面试、考察等综合情况,经选调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和职务。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出现考察资格被取消的情形时,视情况依次递补。
(四)体检
在面试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在广州市指定医院进行,依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组织考察并经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将拟选调的人选报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所出现的职位空缺视情况依次递补。
四、任职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享受广州市白云区在编在职公务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选调对象要积极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办理转任手续时,需将户口迁至广州。选调进入白云区工作后,原则上最低服务3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未获选调的其他报考人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020-86554778;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0-35912622。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