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意见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对此赞同者有,质疑的声音也有。请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表明我们国家即将推行”街区制”,“街区制”虽然牵涉的是一整套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与安保系统工程,但是符合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优势更是显而易见。因此,国家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逐步开放,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的街区制是值得肯定的。
街区制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推广“街区制”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而且居民下楼就能解决诸多消费、生活问题,给他们带来方便。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让社区不再是单纯的“睡城”,而成为千姿百态、生机勃勃的完整社会。家对面或者楼下就是银行、百货店、服装店、面包店、咖啡馆、理发店等。
至于不少人存在质疑我个人认为主要对政策本身的理解存在偏差以及对推行街区之后治安管理等问题的担忧。因此,我们应该在正确理解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让街区制真正能惠及于民。
首先,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两个字。“逐步”就是要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其次,各省也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国家在相关文件中对推行街区制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但是具体实施中还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在制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
再次,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要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从国家层面上,街区制只能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改革的第一步,城市的发展方式、治理体系、治理水平也要在创新改革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消除街区制推行之后,广大群众对治安问题的担忧。
除此之外,社会治安、城市发展除了科学规划,依法治理,还需要人心的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