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茂名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
一、选调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科员3名。
(二)基本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经历(乡镇公务员必须符合有关转任条件),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6.专业要求(详见附件:茂名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二)报名地点:茂名市文光二街88号环保局609室(联系电话:0668-2901992)。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向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索取,或在“茂名环境保护局网”下载)。
2.公务员身份及职务证明材料。
3.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
4.本人近期免冠正一寸彩照3张。
5.个人详细的经历材料。
6.本人参加工作后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篇。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面试时再提交)。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市区外报名人员可邮寄有关材料复印件,其原件在参加测试时带来确认。报名表、职位表可向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索取,或从“茂名环境保护局网”(http://hbj.maoming.gov.cn/)下载)。
三、选调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按达到1:3以上比例开考。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折算后合计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在“茂名环境保护局网”上公布。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只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人选在“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网”上公示。
(五)研究决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党组研究提出拟调人选。
(六)审批录用。将确定的拟调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在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网”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