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档案存放在我们县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我是去年毕业的,但是我的就业登记证是我自己拿着,接收单位那一栏也没有任何单位签字盖章,这样的情况,我用就业登记证就可以证明未就业了吗?是否还需要去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机构开具未就业证明?谢谢老师
回复:可以。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