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殡仪馆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
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殡仪馆工作的需要,我局制定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公开招聘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工作方案》,并报县经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批准同意,现将公开招聘殡仪馆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
(一)县殡仪馆运尸工2名。
(二)县殡仪馆驾驶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三)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
(四)具有沧源户籍;
(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18—45岁;
(七)报名驾驶员的,必须持有C1(含C1)以上汽车驾照,必须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龄。
有下列情形的,不能报名:
受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受到刑事处罚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等。
四、工资待遇标准
(一)运尸工的工资待遇,参照公安辅(协)警等特殊岗位的工资待遇,总工资标准为4200元/月。
(二)驾驶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一般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工资待遇,总工资标准为4200元/月。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公告时间:从2017年5月15日开始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报考名额及报考条件等;报名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24日;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彭绍云。可以采取直接到现场报名,也可以先通过电话(传真)7121201或手机13988361749先报名,然后在2017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提供书面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5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同县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对资格审查中认为不符合报名情况的,将审查情况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每个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若低于1:2时,将报经领导小组研审后视情况进行招考。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由民政局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出题。2016年5月26日上午8:00至11:00,拟定笔试试卷,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抽调领导干部负责出题,试题题型为选择题,考试参考书籍为《沧源县民政宣传手册》。
(四)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5月26日下午13:00至15:00,笔试地点:县民政局会议室。
(五)阅卷及公布成绩。阅卷时间: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至16:30,由出题组进行阅卷。在2016年5月26日下午17:30前公布笔试成绩。
(六)考察。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公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1。考察工作抽调相关人员参与,按照公开招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情况,不良嗜好情况,能否适应岗位情况评估等。考察时间:2017年5月29日。
(七)体检。考察合格后,于2017年5月30日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定聘用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用工登记等相关手续。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