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13726
三﹑院校性质: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组织机构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为了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及录取现场。
六、学院概况: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始创于1995年,2004年3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获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是新疆首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医学院校,国家教育部备案办学代码:13726。
学院占地面积3316亩,现已建有校舍9万余平米,校园建设投资总额达2亿多元,总资产近8亿元。目前主要开设有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助产、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六大统招专业。学院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00万元,建有相关医学类各种实验实训室22个,与全疆各地州156家县级以上的医院建立了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关系。其中,仅乌鲁木齐市就有25家。学院依托这些实习实训基地完成了实践教学及校企合作,增强了学生的就业空间,提高了学生的专业实操和就业能力。
自1995年办学20年来,针对新疆城乡缺少医学类人才的实际需求,我院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2.6万多名医学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于学生实操动手能力强,2012年以来,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所培养人才遍布新疆城乡的各基层医疗机构,有的已成长为行业精英和领导。
七、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按志愿优选的原则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通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低于1.60m,女生升高1.55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我院护理专业。
4.优先录取专科第一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5.如在录取期间通过有效方式确认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予以退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退档。
6. 拟被本院录取的考生,经自治区招生办批准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
7.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七、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制度
(一)奖学金:
1.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年。
3.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三个等级。
4.学院还设有竞赛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二)高校国家助学金:
1.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三个等级。
2. 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县镇非农户口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人。
八、新生入学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九、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各专业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局及教育厅的规定标准收费:
1、专科专业学费:7500元/年•生。
2、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
十﹑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东街1600号。
邮编:830023
学院网址:http://www.xjxiandai.net/或直接输入“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邮箱:2293201930@qq.com
招生咨询热线:0991—3707015,3707007
联系人:帕老师,曹老师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