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
鉴字【2016】14号
各分站点及培训学校:
根据中消协【2016】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分站点和培训学校认真组织实施。
一、 鉴定工种及级别:
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级;
二、 理论知识统考日期:
1、2017年3月20日(星期日上午一场,下午一场);
2、2017年6月19日(星期日上午一场,下午一场);
3、2017年9月18日(星期日上午一场,下午一场);
4、2017年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一场,下午一场)。
考试时间:上午(9:30-11:10)下午(14:00-15:40)
三、理论知识考试题型设置及时间:
共200道题,每题0.5分,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考试时间100分钟,闭卷笔试。
五、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鉴定按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考试,由鉴定站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国家级二级考试,要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认识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鉴定计划,不得随意变更。
(二)要严格执行鉴定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化地开展鉴定工作。全国理论统考,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的考试时间的要求落实。
(三)切实抓好鉴定质量,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七、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护照)。
2.近期免冠照片1张,蓝底小2寸,尺寸40(高)32(宽)mm。
3.《建(构)筑物消防员报名表》一份
4.《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两份
5.个人根据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
6.个人根据报名条件,提供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咨询热线:13755852836(王主任)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