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打造东北亚区域性国际化口岸名城步伐,绥芬河市委、市政府决定引进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岗位及专业
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0名。详情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引进范围、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重点面向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其他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报名。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一表)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报考绥芬河市教育局和绥芬河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各岗位,二级目录限制为金融、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会计审计的各岗位,条件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一表以上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其它不良表现。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www.suifenhe.gov.cn)、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fhrsj.gov.cn)、绥芬河电视台发布公告;
2、到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五所高等院校进行专题推介。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下:
1、吉林大学
时间:2017年5月23日(8:30-11:30;13:30-18:00)。
地点:南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暨田家炳b座(移动大厅)二楼多媒体宣讲室,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2、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17年5月24日(9:30-10:30)。
地点: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三),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时间:2017年5月24日(14:00-18:00)。
地点:就业中心,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3、大连理工大学
时间:2017年5月23日(8:30-11:00;14:00-17:00)。
地点:西部校区—综合教学2号楼a408室,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4、大连海事大学
时间:2017年5月24日(9:00-11:30)。
地点:启航楼106室,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时间:2017年5月24日(13:30-17:00)。
地点:启航楼105-1室,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5、东北财经大学
时间:2017年5月25日(9:00-11:00)。
地点:梅园a座,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时间:2017年5月25日(14:00-17:00;19:00-20:00)。
地点:梓楠楼328室,举办绥芬河市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
(三)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登录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www.suifenhe.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走进吉林大学等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走进吉林大学等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或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身份证和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名要求
本次引进工作中,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点、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和面试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其中教育、党校岗位增加试讲(含说课)环节。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引进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党校岗位试讲(含说课)成绩占40%,结构化面谈成绩占60%,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拟引进人员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综合排名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入闱人选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同时审查其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单等材料;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察视为不合格:
1、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于2017年8月31日);
2、不符合引进对象及条件的。
(九)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引进对象,并对拟引进人才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落编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和承诺待遇落实,由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引进人才签订《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走进吉林大学等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协议》(附件6)。
四、相关待遇
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身份待遇。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直接列入后备干部培育对象,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兑现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德才表现,按照相关规定,引进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
(三)补贴待遇。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分两次发放,在绥工作满2年发放40%安家费,工作满5年发放另外60%安家费,夫妻同为引进对象的安家费只发放一人。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700元伙食补助,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500元伙食补助,伙食补助发放时限为3年。符合探亲假规定的,每年核销1次探亲假往返车船费。
(四)住房待遇。按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免费入住。
(五)配偶安置。对于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如果已经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使用行政、事业编制的,可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安排工作;没有参加工作,但同样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一同引进。
(六)户籍管理。子女及父母等户籍关系可与本人一并迁入。
(七)职称兑现。所引进外埠人才在外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对其中的优秀人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五、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工作进展,了解最新动态。
政策咨询:李世儒 中共绥芬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电 话:18946389991
张东北 绥芬河市人社局副局长
电 话:13946386617
附件1: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走进吉林大学等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走进吉林大学等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及引进岗位情况简介.docx
附件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走进吉林大学等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