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拓展研究生教育格局,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于6月进行新增硕士生导师及研究方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增硕士生导师的依据
1、《四川音乐学院关于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办法》(川音院【2015】55号);
2、《四川音乐学院关于第二硕士生导师(校外专家)的评聘与工作职责实施细则》(川音院【2015】56号)。
这两个文件已发给培养院系的研究生教学秘书。请各院系组织学习,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新增研究方向的依据
《四川音乐学院关于新增研究方向条件及评审办法的意见》(川音院〔2013〕14号)。
三、申报范围
在我校具有授权资格的学科、领域内申报。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的学科/领域名称代码如下:
“130100艺术学理论”、“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0400美术学”、“135101音乐”、“135106舞蹈”、“135107美术”“045111教育硕士”、“125200公共管理”
四、申报日期
申请者向所属学科专业分会(院系)提交申请及申报表,学科专业分会(院系)签署意见后,与支撑材料一同交研究生处学位办。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
注:有关《申报表》请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zw.sccm.cn)上下载。相关文件已发给研究生教学秘书。
五、申报材料展示
展示时间2017年6月初,展示地点另行通知。
学位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