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名,生态管理1名,二级辅助管理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职位表(附件2)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316室。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28333102 。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所需下列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邮箱stwangxiao@dpxq.gov.cn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人员报名表》(附件1);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5月31日。
(二)考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具备资格复审资格。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2833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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