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17年宁波大学博士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各位考生:
宁波大学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由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公布告知考生。
2.复试地点: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并提前公布告知考生。
二、考生资格复查
考生复试时必须向报考专业所在招生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资料:
1.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4.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一份;
5.政审表(应届生,由考生在学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附件1);
6.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体检;
7.在职报考的考生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的证明材料(人事部门盖章,之前已提供的无需重复交);
8.还可以提供:学习(工作)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体检
复试体检时间2017年5月12、15、16日,地点是宁波市第五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大楼六楼)。具体要求参见《体检须知》(附件2),体检表(附件3)请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宁波大学研招办
2016年5月5日
附件1:政审表
附件2:体检须知
附件3: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