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加强基层禁毒工作队伍建设,根据社区戒毒工作岗位特殊性,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工作人员。根据区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1、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1名;
2、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退伍军人适当放宽到高中(中专、中技)毕业;
3、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6、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有从事禁毒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者优先。禁毒社工,有社工证者或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
为合同制职工,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后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最高可达6.8万元/年、禁毒社工最高可达6万元/年,以上费用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绩效考核等。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号506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1550368。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5月17日上午9时在石围塘街道办事处五楼大会议室,笔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如笔试时间有变化另行电话通知。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5月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待定。
2、面试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专业水平、语言组织及表达等能力。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聘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