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7年“3+2”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音乐表演、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基础课考核工作已经结束,考试成绩现予公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5月3日至5月9日期间,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申请复查。复查只查有无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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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
2017.5.3